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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GHTS PROTECTION SERVICES |K+投诉维权

服务流程 >>

维权保护服务,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服务方式 >>

风险代理模式: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审核后,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前期费用由法律服务机构垫付,案件结案后,根据获得的补偿收入,扣除与案件前期的相关费用后,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成。
案件代理模式:用户委托律师服务机构进行服务,按照普通案件规则代理费支付律师费用。

常见问题 >>

·发现了自己的作品出现在未授权的平台,我该如何做?

您的作品出现在未授权平台,说明您已经遇到了侵权情况。

1、您可以选择进行系统的监测保护服务,全面查看自己的作品在网络平台被侵权的状况。

2、您也可以选择维权保护服务,我们提供专业人员帮忙进行侵权行为确认,侵权证据保全以及后续的法律维权服务。

·在什么情形下,能够判断您受到了侵权?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有以上行为的,说明您正受到侵权,侵权方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哪些侵权行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进行知识产权维权的重要性在于?

知识产权其实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一个企业乃至国家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资源,凸现出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侵犯他人著作权如同偷盗他人钱财,盗版就是盗窃。维护知识产权,不仅是维护原创者的智慧应得的尊重和回报,也是在保护和促进高质量内容创作的积极性。